关于野寨中学运动场使用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 办公室 2014-03-03 15:58 浏览量: 4294
野办字(2013)12号
各处室:
学校运动场工程已竣工,将于2013年11月4日正式投入使用。为科学地发挥运动场的功能,学校制订了《野寨中学运动场使用与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附:《塑胶运动场入场“八严禁”》
特此通知
安徽省潜山野寨中学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发:各年级部、各班级
野寨中学运动场使用与管理办法(试行)
运动场是我校开展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运动队训练、体育竞赛的特殊场所。为科学合理地利用场地,制订《野寨中学运动场使用与管理办法》(试行),希望全校师生员工及社会人士自觉遵守。
1.运动场两个入口均设有专用通道,铺设有专用除尘设施,学生入场要自觉从专用通道上行走,要充分发挥除尘设施的功能,以确保塑胶跑道和足球场的清洁。
2.凡进入塑胶运动场的活动者,应自觉爱护场内器材和设备。
3.进场人员必须穿软底鞋或专业训练的短钉跑鞋。
4.足球场内只允许开展足球活动、课间操或校运会等特殊情况的大型活动。禁止穿着钉鞋在草坪上跑动。如因运动员训练或比赛需要,确需穿钉鞋、跑鞋时,必须由体育老师批准且其钉子长度不得超过7mm。
5.跑步时请沿逆时针方向跑,并请尽量使用外道(5、6、7、8道),以延长场地的使用年限。
6.不得在塑胶跑道上踢足球或其他球类活动。跑道上禁止堆压重物。不能进行掷铅球、标枪等活动。
7.严禁学生攀爬、摇晃足球门,以免发生意外。
8.场内严禁吸烟、吃零食;严禁乱扔杂物;严禁涂画;严禁携带具有可燃性、腐蚀性、污染性物品及明火入内。
9.场内各种器材设备,未经同意,不得移动;禁止划割、拉扯掀动等破坏草坪和塑胶场地的行为。若有破坏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100-500元;如人为破坏人工草坪、塑胶跑道和运动场周围花草树木者,照价赔偿。并给予相应校纪处分。
10、凡遇雨雪天气一律停止使用。
11.凡进入场内活动的人员,要服从管理人员安排,自觉执行上述规定。
12.运动场的管理由政教处具体负责,政教处对运动场的器材、场地的使用等进行全方位管理。
附:
【
塑胶运动场入场“八严禁”】:
1、严禁穿高跟鞋,带钉皮鞋进入运动场。
2、严禁各类车辆(包括童车)进入运动场;严禁携带宠物进入运动场。
3、严禁携带口香糖、方便面等易污染场地的食品进入运动场。
4、严禁携带碳酸饮料、果汁进入运动场,进入运动场仅允许携带矿泉水和白开水。
5、严禁携带刀具进入运动场。
6、严禁在场地内燃放烟花爆竹。
7、严禁划割、拉扯、掀动草坪或塑胶。
8、严禁在司令台、看台和墙壁上涂画。严禁儿童在运动场内大小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