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4〕9号)以及县教育局潜教人(2016)76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野寨中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野寨中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汉夫
副组长:徐富贵 朱太平 林斗宏 徐枝生
成员:倪节来、叶培森、董文赟、方立平、程金豪、程林、杨华满、陈青林、林松华、严鹏、叶婉、李华生、黄光中、苏晓友
下设技术指导组
组 长:方立平
副组长:黄光中
成 员:陈结根 邱伟 张海龙 汪敦娟
二、测评对象
所有在编在岗教师(具体见名单)
三、时间安排
5月6日前完善《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达标信息表》 并报送县教育局。6月1日前所有参评教师完成测评(登陆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选学平台的发展测评系统:
http://xxpt.ahedu.gov.cn/ ,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情境作品)。
具体安排:
展测评工作原则上于3月份启动,6月底结束。全程可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3月下旬-4月上旬)宣传布置,开展培训,宣传、学习《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评价标准(试行)》主要内容;
第二阶段(4月中旬-5月上旬)组织参训教师上传情境作品和相应的教学设计,或提交免测材料;
第三阶段(5月中旬-6月上旬 )市、县和学校分别组织专家评审教师作品;
第四阶段(6月中旬-6月下旬),省教育厅组织抽查,发展测评工作总结评估,发放发展测评证书。
四、测评实施
(一)登陆完善个人信息
利用账号和密码登陆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选学平台的发展测评系统(
http://xxpt.ahedu.gov.cn/ )
,完善个人信息并修改密码 。
(二)测评提交情境作品
参评教师登录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选学平台根据步骤提示进行测评,按照要求提交情境作品和相应的教学设计。
附:情境作品和教学设计上传要求
1、时间要求
开始时间见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选学平台(
http://xxpt.ahedu.gov.cn)通知,参训教师须在活动开始后,30天内完成情境作品和教学设计提交。
2、内容要求
根据自身诊断测评等级,提交相应内容的作品,具体要求见发展测评实施细则正文。
3、格式要求
发展测评情境作品一律以视频形式上传,统一为flv格式,大小不超过100M。教学设计以DOC、DOCX、PDF形式上传,不超过10M。
(三)情境作品的评审
(四)免测条件及申报
凡2014年1月以来,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信息技术应用类比赛活动,获得下述奖项的,本人可在测评系统上传获奖证书,申请免测,经学校审核后,按评审权限分别审核并确定相应等级。
1.省级以上比赛获奖者,市级比赛一、二等奖获得者,县级比赛一等奖获得者,可认定为高级。
2.市级比赛三等奖、优秀奖获得者,县(区)级比赛二等奖获得者,可认定为中级。
3.县(区)级比赛三等奖、优秀奖获得者,可认定为初级。
(五)形成发展测评报告
(六)证书发放
发展测评成绩合格者,由省教育厅师资处发放发展测评证书(可在测评系统下载打印)。
(七)资源库建设
通过发展测评,教育厅将建设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资源库,在参训教师提交的情境作品中,通过各级遴选,形成一批优质作品,再由专家加工整理,作为生成性优质案例资源,充实到能力提升工程课程资源库,供全省教师选学分享。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将作为教师资格注册、职务评聘和考核奖励的必备条件,也将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指标体系,事关广大教师切身利益。全体教师要高度重视,确保人人达到基本要求。
安徽省潜山野寨中学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