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奖学金章程
来源: 未知 2019-06-23 16:31 浏览量: 8123
一、缘起与宗旨
2017年5月,为感恩母校、回馈桑梓,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教授、野寨中学1987级校友徐长节先生个人向母校捐资人民币20万元设立专项基金,基金(已委托野寨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理财)的年收益部分设立“求是”奖学金,用于奖励当年录取到浙江大学(包括浙江大学医学院)的野寨中学学生,以激励野寨中学学子积极报考浙江大学。
二、奖学金发放范围及金额
1.本奖学金只用于奖励当年被浙江大学(包括浙江大学医学院)录取的野寨中学学生。
2.如当年录取浙江大学的学生不超过4个人,每位学生按五千元计发奖金;如当年录取浙江大学的学生超过4个人,则奖金均分。
三、奖学金评审
1.以当年浙江大学(包括浙江大学医学院)的录取通知书为凭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2.获奖学生名单由捐资人徐长节先生确认。
四、颁奖
1.颁奖时间:从2017年开始,每年八月上旬举行颁奖仪式,对当年录取到浙江大学(包括浙江大学医学院)的获奖学生颁发奖学金。
2.颁奖人员:
(1)邀请徐长节先生;
(2)根据徐长节先生的意见邀请其他人士。
五、奖学基金筹措
当前由徐长节先生独自捐资,今后视需要可以由徐长节先生号召其企业家朋友或社会爱心人士及爱心公益机构募资,以扩大奖学基金规模。
六、附则
1.本奖学金所奖励的人数及金额,可根据徐长节先生的意见与筹措的经费情况进行调整。
2.根据“求是”奖学基金的发展情况,徐长节先生保留对本章程修改的权利。
安庆市潜山县野寨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